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(2020.10.20)(2)
【解析】本題考查著作權法知識。根據《著作權法》第三條,本法所稱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創(chuàng)作的文學、藝術和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、工程技術等作品:(一)文字作品;(二)口述作品;(三)音樂、戲劇、曲藝、舞蹈、雜技藝術作品;(四)美術、建筑作品;(五)攝影作品;(六)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(chuàng)作的作品;(七)工程設計圖、產品設計圖、地圖、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(八)計算機軟件;(九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作品。根據《著作權法》第五條,本法不適用于:(一)法律、法規(guī),國家機關的決議、決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質的文件,及其官方正式譯文;(二)時事新聞;(三)歷法、通用數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
AB項:《維也納外交公約》的官方正式中文譯文、中國司法裁判文書網所載的法院判決書屬于《著作權法》第五條第(一)項,法律、法規(guī),國家機關的決議、決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質的文件,及其官方正式譯文。AB項錯誤。
C項:根據法條可知,話劇《無聲的證明》屬于《著作權法》第三條第(三)項,音樂、戲劇、曲藝、舞蹈、雜技藝術作品。C項正確。
D項:化學公式屬于《著作權法》第五條第(三)項,歷法、通用數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D項錯誤。
因此,選擇C選項。
4. 我國《婚姻法》規(guī)定的夫妻財產制有夫妻共同財產制、夫妻約定財產制、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制。下列選項能確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是( )
A.甲婚前繼承父母的一套房屋,婚后甲乙共同居住使用
B.甲婚前接受了父母贈與的婚房一套
C.甲、乙結婚時約定婚后財產分別所有,甲婚后所取得的工資
D.甲婚前有個人存款20萬元,婚后用于投資,當年取得收益的4萬元
【答案】D
【解析】本題考查婚姻法知識。
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條,夫妻共有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資、獎金;(二)生產、經營的收益;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;(四)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,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(guī)定的除外;(五)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,夫妻一方的財產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為夫妻一方的財產: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;(二)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(yī)療費、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;(三)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;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
A項:甲婚前繼承父母的一套房屋,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第三項,應該屬于甲的個人財產,雖然婚后甲乙共同居住,但是是甲婚前繼承的父母的房子,因而還是屬于甲的個人財產。A項不符合題意,因此不當選。
B項:甲婚前接受了父母贈與的婚房一套,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第三項,應該屬于甲的個人財產。B項不符合題意,因此不當選。
C項:甲、乙結婚時約定婚后財產分別所有,甲婚后所取得的工資。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九條,夫妻財產約定是指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、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、部分共同所有。所以,C項屬于約定夫妻財產,也是各自所有。C項不符合題意,因此不當選。
D項: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甲婚前擁有的個人存款20萬元按照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,是屬于婚前財產的。但是他在婚后用于投資,并取得了取得4萬元的收益,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條第二項,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生產、經營的收益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。由此可知甲婚前有個人存款20萬元,婚后用于投資,當年取得收益的4萬元屬于夫妻共有財產。D項符合題意,因此當選。
因此,選擇D選項。
5.張某2010年1月外出務工,自出門就一直未與其妻子、父母聯系,2015年7月張某妻子甲向人民法院申請張某死亡,該法院經核查后宣告張某死亡。2016年甲因家境貧困將兒子乙送給丙;2017年12月張某回到家,法院撤銷其死亡宣告,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( )
A.乙和丙的收養(yǎng)關系自動終止
B.乙和丙的收養(yǎng)關系無法改變
C.張某可以同丙協議解除收養(yǎng)關系
D.須經張某妻子同意,張某才可與乙恢復父子關系
【答案】C
【解析】本題考查民事法律行為知識。根據《民法總則》第五十二條,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,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(yǎng)的,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,不得以未經本人同意為由主張收養(yǎng)關系無效。根據《收養(yǎng)法》第二十六條,收養(yǎng)人在被收養(yǎng)人成年以前,不得解除收養(yǎng)關系,但收養(yǎng)人、送養(yǎng)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,養(yǎng)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,應當征得本人同意。
(編輯:李晴晴)